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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那些还在原地的花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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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生命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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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4-16 19:51:33
   No man or woman is worth your tears and the one who is,won’t let you cry!

  莫小天
  我常常会想起一些事,一些我不愿去回忆的事;记忆这玩意却是如根般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昆明永远拥有灿烂到近乎颓废的阳光和想要把一切都吹散的狂风,他们似一对吵了架的恋人,一直依偎着,隐忍的依偎着,带着决绝的痛。
  我讨厌昆明!我不只一次在电话中这样告诉棉,他总是在电话那端发出无可奈何的声音:“那你干吗还跑那么远啊?又不是谁逼你的,还不是你自己选择的!跑那么远……”我只能无言,没错。这是我的选择,无关他人。
  昆明的天空很蓝,很纯净,太阳明媚的日子里,它们没有一丝的杂色,一望无际的干净。我时常眯着眼看着那份干净:拉萨的天空一定也是这般的吧,只是那里的天空多了一份虔诚,那份虔诚是谁都没有的。
  在臆想中那里的天空应该是蓝的不可思议的,那里的水应该是绿的不可思议的,那里的心灵更应该是固守得不可思议的。
  我抬起双手,透过用我的两个拇指和两个食指搭起来的框框来看这个陌生的世界,因为小时候看过的狐狸的童话里说,这样就可以看到城堡里孤寂的小公主。我不是狐狸,看不到公主;可我却相信了这个姿势,因为这让我有了飞翔的感觉——天空仿佛触手可及。成群的鸟飞过。我很想一直走。一直走。像鸟儿一样。保持着这个姿势站在原地转着,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像旋转木马般不知疲惫,直到天地在我的世界里颠覆——
  天总以为自己是蓝色的,可它是无色的。那些自以为是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以致一度信以为真。
  
  他说他突然有点怕我了。我笑了。嘴角右扬。轻轻咬着下唇,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一直都很善变的,你难道不明白吗?  心底,却忽地怜悯起自己了。我连我自己都不心疼了。  我抱着破釜沉舟的心,到最后却还是没有勇气。
  棉昊你个大笨蛋!
  
  棉昊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号。天气很好。有阳光,有风。不冷。
  冬天已经过去了。时间有时闲散得如晒太阳的猫儿;有时,就像正在被人用鞭子抽着的陀螺,一刻闲不得。
  我开始把厚厚的羽绒服换下,习惯性的跑到电脑上看昆明的天气,然后把MSN上的签名换掉:昆明晴,25度,微风,紫外线强度适中,防晒室外SPF25,室内SPF15。写完这些我就下了。
  我是绵昊。小天说我是干净的江南男子。我不明白她所指的是什么,不过她眼神坚定的对我说这些的时候我就默默的想着,好吧。我就做你最干净的男子吧。当然,这些她都无法知道了。
  用红色的笔把挂历上20的数字叉掉。又一天了。今天已经是莫小天离开我的第192天。
  陆续接到一些电话。被一些人记起或一直惦记。然后明白回忆是有媒介的,看到过去的人,想到过去的事。一切看起来都自然的理所当然。我开始习惯性的思念莫小天。在这样一个初春的早上。她的牙刷还整整齐齐的放在洗手间的杯子里,就那样放着,总让人觉得她不过是刚出去了而已。房间里被子叠得好好的,书桌上笔筒里的笔很顺从的朝向一边,她喜欢的书放在右边,不喜欢的放在左边。想起考试前夕她不情愿的从左边抽出数学书时的表情,像级了受委屈的孩子。不甘却无奈。
  顺着门坐在地上,4年前的那个夏天莫小天走进我的生活,确切点应该是我走进她的生活,突然要和2个不相识的人一起生活,想必也是带着不情愿的吧。我眯着眼睛,17岁的莫小天站在房门前的样子是那样的无措和害怕,像是自己很喜欢的玩具突然被别人夺走了般。面对着我伸出的手,她还是努力的笑了,伸出手:“欢迎加入我们家!”握着她手的那刻,我明显感到了她的颤抖,冰凉的,带着像是从顶点摔到谷底般的绝望。
  记得谁曾说过,当你对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物着迷的时候,你就会变得很轻。越来越轻,脚离开了地面。
  是的,那感觉就像在飞。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莫小天
  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躯是用来相爱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而灵魂,是用来歌唱的。
                                      —
    吉卜赛人
  我经常看着我的掌心。我的右手掌心。只有一个黑色的印记。
  我叫莫小天,爱穿色彩浓烈的波西米亚大裙子。喜欢十字架,讨厌基督教,相信上帝。大眼,戴美瞳的黑色隐形。因为不敢面对自己眼中的空洞和迷茫。爱读童话,坚信并寻找一个有着摩天轮,旋转木马,秋千和白马王子的幽静的公园。
  棉昊说我幼稚。他戳着我的脑袋说:“不要把这个世界想得跟童话里的一样!”我嘟着嘴反驳他,“童话也是从现实中繁衍出来的。”他看着我,摇头。我咬着唇低下头。
  老苏开始频频称赞我钢琴进步的很快。我矜持地微笑。其实我只是爱上了手指跳动的感觉。哪怕是在键盘上也让自己的手指跳跃的舒展而有节奏。就像。
  ——就像在歌唱。
  我开始写煽情而俗套的小说,那些赚取别人大把大把同情心自慰心的字带给我的只是我想要的物质生活。电脑的那边范雨哲一直在看着我,然后信誓旦旦的说我变得冷血而无情。是的。是的。我再不会为别人的故事而流泪,再不会举着大大的棉花糖笑的天真纯粹,再不会想去依赖一个取暖的掌心。也再不会看着眼前的自己说着一成不变的东西真的存在。。。
  我不再反驳他的话。低眉顺目。你还忘了说,我已变的狡猾。再也不是你所期待的那个女子。
  当我无意识的想起一些的时候绵说something对我们记忆最深刻的,是怎么样也无法从我们的生命中抹除的。对另一个人而言,也是一样的。我发了一分钟的呆想着他是否会如我一般。一分钟之后莞尔。
  范的头像不停在闪烁。张了张口却始终没能发出任何声音。指尖开始微凉。我们早已丧失了华丽甜美的语言,一声不吭。原来,有些东西真的如此廉价。连说的勇气都无能为力。
  最后。只留下一个告别的姿势。
  不必牵挂着我。你该挂怀的是你手边的人。因为,那个爱你的女子会因你的只言片语而心怀爱和感激。我已不再是你的谁了。不必再这样执着了。你要知道你的坚持伤害的不仅仅是你一个人。转个身,那后边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你。
  生物钟开始出现絮乱。大段大段的梦魇时断时续,醒来时早已什么都不记得。床单冰凉。我开始期待大大的太阳,我说那让我觉得温暖而安全。
  那日莫说,要做一朵欣欣向上的花骨苏,繁盛的可以听得到盛开的声音。温暖而美好。我使劲点头,摊开右手掌心对着太阳:
  听,我的骨头真得在歌唱。
  
  范雨哲
  她说,幸福的人才会终究只爱一个并且永远,惟有不幸福的人才从一场幸福奔走于另一场幸福中无法释然。
  “那你呢,幸福,还是不幸福?”我盯着她的眼睛问。她看着别处,长长的睫毛微颤着,“再好的马车午夜时分还是会变回南瓜的。”留下这句话她转身离开。
  我错愕了不知道几秒。
  原来。无措是可以来的这么不知所谓。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和你在一起的任何人。发生。
  我被抛在原地。阳光真的是明晃晃着的了。眼睛疼痛。有缓解的东西滑落。我看着自己的手想说,天气开始干燥了。你看,藏在我身体最底里的水都开始逐渐蒸发了。可是,这一点都不畅快。
  MSN上莫小天的头像开始闪烁:
  “我不是那朵开在你掌心的葵花。明亮而温馨。若有女子爱你卑微至尘。请你不要吝啬你的掌心。”
  “人都是有命的,每个人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因为命运从你出生的那刻早就被注定了。”美颜坐在我腿上,看着MSN意味深长的说。
  我开始相信美颜说的话。
  某个女子某个时间某个地点。那些开始错乱。
  开始和结束的究竟是谁想要的什么和什么。。。我无法洞悉出它们的迹象。黎明诉说着的只是一个未知的明天。或今天。以及那些缱绻在过往里的殇。横贯。你还辩得清我是谁,站在哪吗?
  其实我知道的,你也知道的。就如萨特说的那句:在我得到一切之前,我什么都不需要。语气大了点,可,在我什么都没有之前,贪婪的索取永远都会是无休止的。哪怕只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有些事,我们控制不了。就像昆德拉说的,我们的情感是永远存在于理智之外的。
  我不是你在等的那个人,我给不了你要的,所以,我情愿看着你转身。
  
  棉昊
  “持续不断的梦,反复的人。 
  他说。跟我走吧。 
  我抱着自己的枕头看着他美丽的瞳,没有焦距的。摇头。我没有华丽的衣裳,没有红色的高跟鞋,没有公主的马车和骑着骏马的王子。所以我还不能离开。  
  再好的马车午夜时分还是会变回南瓜的。留下这句话他转身离开。白色睡裙。白色枕头。白色拖鞋。渐行渐远。我被抛在原地。一如9年前父亲离开的那个早晨。
  从此再没一个男子愿对我说出:跟我走吧。我始终留在了刹那。得不到我想要的永恒。然后,终于明白惟独“永远”这个承诺,是永远无法抵达的。那个微笑着说“女孩子应该用漂亮的东西”的男孩永远的,消失了。  
  誓言是稳如泰山的。却在一瞬坍塌。”
  六月的最后一个数字被我划去。我在台式电脑的主机箱下看到了这张纸。
  熟悉而陌生的搜索记忆。  
  记忆是美好的。然,早已是物是人非。谁谁谁的影子盛开荒芜。   
  触碰到心底里的某个神经。不停的大口喝水来转移自己的注意。眼角处瞥到的白色铅笔的一瞬那些画面像电影片段一样开始闪现:某个清晨,捏着一小根铅笔头的女孩,脸上带着未干的痕迹隐忍的练着字。年幼的棉昊对她说:“爸爸说女子应该用漂亮的东西。”
  温暖的味道晕开。棉昊打开MSN,把签名上写着关于天气的信息删去。
  然后,慢慢的,莫小天电脑的那一端看见棉昊的MSN签名“我不是英俊的王子,没有白色的骏马,但是我有不会变成南瓜的马车,你愿意让我来接你吗?”
  
  那些过往的
  上帝说,我亲爱的孩子们,我已为你们安排好各自走的路了。
  小学三年级的习字课上,穿着干净衬衣的小男孩看着同桌秃得快抓不住的铅笔头半天:“喂,你削得铅笔也太丑了吧。”他递过手中削得很漂亮的新新的铅笔,“爸爸说女孩子应该用漂亮的东西。喏,我的给你。”说完他就把铅笔硬塞到女孩手里,可能是铅笔太尖了,一不小心戳进了女孩的掌心,女孩忍住痛接过铅笔一笔一画的练着字,回家后才发现黑色的铅在掌心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印。十几年过去了,那黑色的印记却没有淡化半点。掌心似永远的有着一块痂。虽然3个星期后女孩就随着妈妈离开了这个地方。男孩干净温暖而拙劣的样子就像掌心的印,在女孩心底最柔软的地方生根,发芽。
  莫小天17岁的夏天,她的生活里多出了2个人。一个应该叫爸爸的男人和一个应该叫哥哥的男孩。男孩微笑着伸出右手:“你叫小天是吧?我叫棉昊,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请多关照!”
  男孩干净的笑容在那个夏天定格在莫小天的瞳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