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岸,毗邻港澳,距香港 34 海里,与澳门隔河相望,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和内外源经济的结合部。 2009 年 8 月 14 日 , 国务院正式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2009 年 12 月 16 日,横琴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后将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一、征集内容:
横琴新区形象标志设计方案。
二、设计理念
突出体现横琴新区作为“一国两制”交汇点的特殊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面向世界,优先港澳”的开放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示范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开放岛、活力岛、智能岛、生态岛”的时代性。
三、设计要求
1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2 、构图简洁,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感,便于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旗帜、徽章、印刷品等载体使用。
3 、标志设计方案应为计算机制作的高解像度效果图或手工绘制。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设计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4 、标志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 500 字以内。上述图稿和说明请打印或绘制在 A4 规格的纸上。
5 、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四、评选方法
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入围作品,并决定最终录用的设计方案。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评出获奖作品一名,录用作为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若没有作品被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评选入围作品 10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0 元。同时,在参与者中抽取产生积极参与奖 30 名,各赠送礼品一份。获奖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活动地址:
http://www.hengqin.gov.cn/logo/log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