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购买邀请后未收到邀请联系sdbeta@qq.com
  • 2367阅读
  • 0回复

[有奖资源]成都市标志图片 征集活动(截止11月30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fanwuzhi
 
发帖
*
今日发帖
最后登录
1970-01-01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0:15:47
“城市表情· 寻找你眼中的成都”————


“成都市标志图片”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2010年9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成都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成都图片网 photo.chengdu.cn
活动背景:为科学、系统地营销成都市城市形象,广泛传播“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战略目标,“成都市标志图片”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将结合成都市的整体形象,以田园城市、城乡统筹、文化旅游、休闲美食、经济建设等为主题,通过公开征集吸引公众关注,号召全民参与,激发市民对成都的热爱之情,并以此建立成都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

成都市标志图片征集规则

一、总体要求
    应征照片应该体现出成都“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和历史定位,符合成都市城市营销主题“典型中国,西部之心”的诉求,整体感觉简洁大气,具备较高的辨识度,照片内容符合成都市城市气质特征和发展定位,“成都市标志图片”应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标准:
(一)代表成都的文化特色
该图片可以体现成都文化特色,深得广大市民的认可;又能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易于认知和接受。
(二)历史积淀和现代文明的结合
可以体现出成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可以有国际现代浓郁的时代气息(成都传统文化的现代演绎)。
(三)诠释田园城市生活的和谐
体现成都“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内涵,演绎自然生态与人的和谐,天人合一。
(四)符合典型中国的基本特征和传播特性
二、主办者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为成都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为成都图片网(photo.chengdu.cn)。承办单位将具体负责成都市标志图片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成都市标志图片”征集评选活动,全球范围内的个人或者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0年9月1日开始,于2010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00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稿件要求
  (一) 内容要求
    成都是一座文化历史名城,许多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成都市标志图片可以展现成都市悠久的文化传统,也可以展现与国际接轨的时尚现代感。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之下,对成都市城市总体形象定位语“典型中国,西部之心”进行解读和阐释。(“典型中国,西部之心”所蕴含的文化意义和经济优势及枢纽地位,图片内容上可以参考成都现有的一些标志性元素,比如天府广场、大熊猫、春熙路、都江堰、田园风光等成都符号。)
  (二)  形式要求
1、作品拍摄内容、创作风格不限, 作品必须是原创彩色照片。
2、照片应为电子文本,JPG格式,像素长边在3000以上,分辨率为72DPI以上,文件大小每张应在2MB--5MB之间,每位应征者上传的作品最多不超过十张。

3、照片可以适当进行后期数码处理,但不能改变原图真实性。
4、在上传通道指定位置填写作品相关信息,照片上不允许出现任何人为添加的文字。

六、应征办法
  登录活动的官方网站photo.chengdu.cn,在活动专区上传作品和填写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28—86007239

七、作品评选
(一) 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发布征集成都市标志图片活动。
(二) 主办方按照有关规则公开组建评委会。
(三)每一件应征作品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内容,均在本次活动的官方网站photo.chengdu.cn上展示。
(四)通过网友票选,结合评委会意见最终评出10张成都城市标志照片和20张入围优秀照片 。
(五)主办者拥有决定成都市城市形象标志性图片的最终权利。 
八、作品奖励
(一)对评选出的10张“成都市标志图片”的作品,颁发获奖证书,授予现金奖励,作者直接成为成都图片网的签约摄影师。
(二) 对入围“成都市标志图片”的20幅作品,授予现金奖励,作者有机会成为成都图片网的签约摄影师。
(三)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四)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
(五)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九、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一)所有提交至主办方的应征照片, 主办方均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片。
(二)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三)应征作品一经获奖,所有成为“成都市标志图片”获奖和入围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传播的全部权利)即授权主办方所有。主办者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四)作者在授权组委会相关权利后,仍有权使用其作品。
十、其他
(一)本次征集所有作品题材、体裁均不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有上传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三)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一旦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http://photo.chengdu.cn/top/acts/city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