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21公司总裁周鸿祎私下说: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一遍,我绝不做这件已经做了5年的事情——网络实名。太累了。 %v5R#14[n
令周鸿祎感到累的是,五年来平均每个月爆发一次的过招,最糟糕的是对手不是个纯 F}Mhs17!|
被过滤广告粹的商业公司,而是一个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被有关人士称为“非官非商”的中国互联网络中心(简称CNNIC)。 ;S$Ll*f>D
6月11日,CNNIC所属的法人单位中科院网络中心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3721公司以及周鸿祎侵犯其名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而3721公司亦随即宣布将反诉。 I9$c F)zk
在打了两年多的口水仗之后,最后双方选择了对簿公堂,普通的用户不知道是否该庆幸中国的IT业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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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IC是中科院网络信息中心下属的一个科室,是信息产业部唯一授权做中国.cn网络域名管理注册的机构,这就是红帽子的由来。 71FeDpe
这原本和周鸿祎1998年开始做的网络实名并无任何瓜葛,CNNIC的竞争对手应该是做. COM注册的美国Verisign等商业公司。但是2001年5月,3721已经经营了近3年的网络实名开始收费了。 &zL#hBE
第2个月,据3721公司有关人士介绍,CNNIC要求和3721合作,CNNIC主任毛伟和周鸿祎坐到了谈判桌上,谈判的主题就是“合作”。而作为谈判的条件,CNNIC以“网络实名和CN域名一样属于国家资源”为由,要求3721公开网络实名的源代码。从此以后,3721作为CNNIC的代理商,代理这项业务。周鸿祎以“CNNIC不是‘网络实名’类服务的国家授权特许经营和管理者,无权将3721网络实名充公”为理由,结束了谈判。 m(D]qYwh
这是周鸿祎第一次“藐视权威,拒绝监管”,从此以后,3721和CNNIC几乎每个月都会发生一场激烈程度不同的论战,前者一直不肯承认后者在网络实名这一“互联网应用”上的监管者身份,而后者也坚持认为网络实名这样的关键词服务动辄涉及到千万用户的利益,商业公司往往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而无法周全地保障用户的权益。 i< (s}wg
毛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CNNIC的核心职责是地址访问技术服务。从发展的角度看,地址访问技术经历了从IP到域名到多语种域名再到通用网址的过程。因此,当通用网址出现以后,CNNIC当然要义不容辞地参与进来。互联网技术在不断发展,CNNIC不能裹足不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这样的观念:国家权威机构才是维护互联网稳定、保护用户利益的真正保证。” {hSGv
最终事情演变到今年4月的一场风波。先是CNNIC联合搜狐、网易、腾讯、百度、广州爱思美等国内5家互联网厂商在广州发布《关键词网络定位服务解析协议规范》,为自己联盟所使用的类似于网络实名的通用网址做宣传;紧接着3721在京发表声明对CNNIC身份的合法性表示质疑。周鸿祎在接收记者采访时口出惊人之语,称CNNIC为“未经注册”、“私刻公章”的“非法机构”。CNNIC所属的法人单位中科院网络信息中心一怒之下将3721告上法庭。 )!9Ifk0KH
3721的发言人舒迅向记者出示了由中编办联合十五个国家机关颁发的红头文件:“中央编委的登记结果表明CNNIC并没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事业单位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但CNNIC却违反了国家规定。3721对CNNIC的批评是事实,3721对此负责,CNNIC如果为了达到诋毁3721名誉的目的,不顾公众权利,是不道德的。” Hyk'c't_O
有评论认为,这件事简直是莫名其妙。CNNIC作为国家授权域名注册的非政府性质机构,3年来和一个商业公司口水战不断,现在居然落到被人家指为私刻公章、非法经营的地步,哪个监管机构发生过这样的事情?3721就更奇怪,自己身为商业公司,不去全力经营市场,总是攻击一个“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下属机构”干什么? >Dm8m[76
这就需要解释CNNIC的身份以及网络实名到底是什么?这两件事情对于互联网发展过快、而有关监管政策滞后混沌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来说,都显得异常模糊和复杂。 tury<*
CNNIC由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管理.CN域名注册,3721也承认CNNIC在域名注册领域的监管权力,3721也注册CN域名。但是,具备商业意识的CNNIC主任毛伟看到了“网络实名”背后的巨大市场收益和社会效益,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希望从而成为“网络实名”的合法管理者和唯一授权经营者。因为,“只有非营利性质的政府机构,才能代表大众的利益。” i;\s.wrzH
显然,这等于使得3721五年的经营全部成了为人作嫁,后者专注于经营网络实名这一细分市场,并且占有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 :L?_Y/K
3721坚决认为,网络实名不属于域名类的国家资源,它只是一种互联网应用服务,具有人性化、智能化、与现实名称相对应三大特征,实质上是复杂的域名和现实世界的个体名称之间的桥梁,只起到翻译功能,使得用户在登陆宝洁、大众、华为等企业网址时不需要再输入复杂而要求必须精确无误的域名,只需要“宝洁”这样的中文名称即可,此功能类似于搜索引擎或网络黄页。 hVoNw6fE
周鸿祎说:3721和CNNIC最大的区别是:我们只翻译,只是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桥梁,我们并没有重新分配地址资源,不属于基础层。 KcGsMPJ
2001年7月25日,CNNIC发起成立“通用网址(与网络实名类似的网络访问方式)技术研究组”,自称成员有包括3721公司在内的美国REALNames、台湾TWNIC、韩国Netpia、百度、国政网、创联万网、新网、中国频道等。 ,cTgR78'
一周之后,CNNIC宣布开通“通用网址试验系统”,并开始接受“通用网址”预注册。 4YG/`P
但在第二天,也即8月3日,3721发表声明,否认公司参加了“通用网址技术研究组”。 *x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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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31日,信息产业部针对两家的争端,举行听证会,最终确定:3721所经营的网络实名属于“关键词”服务,是自由竞争领域的网络应用服务。这也是国际互联网标准化权威组织IETF和国际域名管理组织ICANN早已认可的惯例。CNNIC没有名正言顺的将网络实名纳入自己的监管体系,但作为一个互联网立法并不完善的国家中专业化监管机构,它并没有放弃“网络实名”这块增长潜力巨大的商业市场。CNNIC成为全球范围内,同时身兼国家顶级域名注册管理和应用层商业服务双重角色的唯一组织。 Q.-*7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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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祎不客气地说过,CNNIC是官商。 `&7RMa4=
但是,毛伟驳斥了“官商”的提法,“以前人们往往把社会组织一分为二,非官即商,非商即官,而忽略了一大批处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所从事的是政府组织和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CNNIC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公益使命的非营利机构。”CNNIC还认为,网络实名应该由国家机构,也就是“官”来经营,才能保证安全可靠。而像3721这样仅由两个自然人创立的商业公司则是靠不住的。 )9"oL!2h
2002年秋天,云南丽江周边的一个小镇上,一家悠闲的酒吧里,3、5个客人正在上网,笔者发现他们的机器里都下载安装了3721网络实名客户端软件,老板说:“这条街上所有的酒吧都用的是这东西”。 !jX4`/n2
3721目前有4000多万用户,一天的使用量是3000万次,是全球最大地址栏关键词访问服务商,超过了任何一个搜索引擎的使用量。用户们似乎并不怕3721靠不住,否则他们可以选择说NO。毕竟“网络实名”不是CN域名注册这样必须的基础服务。 A(6xg)_XQ
由于这套产品主要是卖给中小企业的,对渠道的依赖很大。目前3721有4000多个代理商,一年利润的绝大多数也都分给了这些代理商。如此巨大的使用量,又吸引了微软、雅虎这样的巨头转而合作;后者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在IE浏览器地址栏里直接寻址的简便性又进而加深了3721的优势。 BWPP5X9
3721的商业模式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公司最平常不过的做法。民营企业出身的3721不拥有特殊的资源优势,网络实名是一个用户可以选择“下载or删除”的软件,能够取得巨大的市场规模凭借的是每年1000多万元的研发投入产生的软件,可以帮助许多老百姓“傻瓜上网”,尽享上网的便利。另外,必须给代理商巨大的让利空间才能促进他们销售的热情。同时,还要和微软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向其交纳一部分费用,才能保证网络实名的正常使用。 O0l^*nZ46t
“因为好用,用户会增多。用户的忠诚度会成为阻止竞争者进入的门槛”,周鸿祎的这个简单的商业逻辑并不适用于3721和CNNIC的竞争。 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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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IC站在“官”——也就是管理者的立场说:市场上存在着多家关键词服务厂商,他们的竞争导致了市场混乱。同时,3721作为这个市场上最先进来者和最大市场份额占有者,垄断者的地位可能给其带来不正当的利益。所以应该由CNNIC来制定规范,并管理市场。在4月15日的《关键词网络定位服务解析协议规范》将自己称为“我国域名和通用网址等互联网名称地址资源的注册管理机构”。 =y ]Jl,_.
2001年8月,CNNIC的一家代理商中国频道曾公开放言,CNNIC推出的通用网址是国家标准。然而当记者采访国家标准的最权威制定者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时,其标准司司长斩钉截铁地指出:绝无此事! _v5t<_^N
同时,作为一家事业型机关,CNNIC成立了“中科三方”公司,该公司作为CNNIC最大的代理商,经营着和3721的网络实名相似的“通用网址”商业服务。也正是CNNIC给3721以及其他一些纯商务型公司落下话把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CNNIC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 6/ g%\ka
在商言商,CNNIC所采用的一系列商业手法本来也无可厚非,令3721愤慨的是,CNNIC“利用其自身行政强势来压榨一个商业公司”,实在是有失公平。据其介绍,CNNIC在中科三方的经营过程中,利用了手中的垄断资源。 V}8$p8#<@
首先,禁止CN域名的代理商销售3721网络实名。2003年5月,万网cn注册端口被CNNIC关闭了一个月,后者选择了妥协:不在网站上公然销售3721网络实名。其次,将国家授权的CN域名注册费的巨大收益用于网络实名的市场推广和交叉补贴。知情人士透露今年5月开始,CNNIC对愿意销售其通用网址的CN域名代理商进行“激励”,将CN域名价格的50%补贴给代理商。 eBB:~,C^q.
最后,CNNIC实际上也在制订“国家标准”的屡次受挫中调整了战略,承认了网络实名市场的商业性,并转而寻找行业中的其他商业公司共同制定行业规范。2003年4月15日,CNNIC联合百度、腾讯等纯粹的商业公司发布了《关键词网络定位服务解析协议规范》。按照全球惯例,行业规范本来应该是由市场占有率最高的若干厂商自发地共同制订,用以协调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但是这个行业规范里居然没有市场占有率高达90%以上的3721。“我们直到媒体报道才知道CNNIC在行业里搞了这个规范”,周鸿祎说。 oT+(W,G
官商之辩 ^t.W|teD
打了两三年的口水仗,最后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谁是谁非在此已经不那么重要,那要等法院的终审判决。但是这场旷日持久的争执正是中国行政监管体制转型的缩影。作为裁判员的监管机构究竟还能不能做运动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中国工程院院士胡启恒表示: kN9yO5h7
“我认为攻击“非官非商”的人,应该更新观念:在现代社会中,正是“非官非商”的组织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组织尚未成长壮大的社会中,才会只知道“官”“商”两家,不认可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非政府组织中有许多是受到政府授权,政府支持的。这不是中国的创造,而是向发达国家学来的。非官即商的社会是不完整不成熟的社会,缺少非政府、非盈利中介组织,许多事情办不好,社会的整体效率受到不利的影响。” uK*|2U6t
但是,知名商法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却认为:“亦官亦商的做法是绝对不合适的,在一个官商不分的社会中,是不会有真正的市场可言的。 $`Nd?\$
诚然,在经济生活中,必然存在着政府监管力量所触及不到的“死角”和“真空地带”,但是对这些“死角”的监管是不可能也不应该采取这种亦官亦商、非官非商的做法,而应该依靠行业自律。即由该行业中的商人自发的组织成为自律性行会、协会来实施监管职能。这种行业性自律组织是一种非官方的民间机构。其好处在于比政府更了解这个行业,所以它的监管往往比政府的监管更到位。这样的行业性协会本身绝不能参加经营、参与竞争。它的职能只在于制定规则并负责执行这些规则。真正的西方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正是充分发挥了市场自律监管的作用。但是,强调市场自律监管并不意味着忽视或削弱政府监管。二者有着不同的分工和定位。” tn<6:@T
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唐广良对双方的争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对于像关键词寻址这样的跟网站实现——对应的自然语言名称,跟传统的民事权利,如商标、商号等冲突较大,而且明显涉及到公共利益,因此由政府出面加强管理是合适的。” 0A$SYF$O+[
政府出面管理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但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行政授权对象的主体资格认定、行政权力层级的分配、官、商之间如何定位等却是要留给各界思考的长久话题。 ,\ld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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