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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再也没有那样的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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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落岸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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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26 02:28:05
  95年是我第一次看见周立轩,他8岁,小小的个子,白白的小脸,那细致的五官,任谁看了都不忍心说一句重话。而那时候的我,胆小懦弱,总是扮演着被迫给同学人拎书包,可怜兮兮的角色,就是如此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居然做了6年同桌,还建立了坚固的友情。现在想起来,仍然会忍不住感谢老天的眷顾。
  他身体不是很好,经常请病假,而我最怕的也是他不在的日子,似乎没有他,我就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了,准备好的零食,没有人分享,准备好的铅笔,没有人用,似乎连准备好见他的我,都变的多余了。
  六年的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却足以在我心里,建立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和他度过的童年时光,是我一生最珍贵的回忆,以至于到了今天,我还会偶然梦见。而对他的情谊,也一直绵延着,我对苍白清瘦的男子,至今都毫无抵抗力。
  有人说,有些人终其一生都爱着同一种人。我想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人,一生都爱着像周立轩这样苍白清瘦的男子,不遗余力。
  其实小学毕业之后,我一直没有见过他。那些年,我不知道多少次拨通了电话,又挂掉,多少次经过他念书的学校,又离开,那时候的我,就已经明白,我和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在尚不懂爱的年纪时,凭借着那份脆弱的友谊,所向披靡的去接近他,然而知道了,懂得了,也就连见他他的勇气,都一并失去了。
  时光荏苒,岁月轻浅,记忆里那些纯真如同旧照片,泛着黄色的光影渐。我没有再见过他,随着几次搬家,慢慢失去了有关他的所有消息,如同从未出现。甚至这一生,我都没想过,会再见到他。几天前,我登陆了很久未曾登陆的人人网,好友消息里,有10个未处理的消息,我点开时候,认定了是无聊的小广告,毕竟我的网页上,除了几个要好的同学,几乎没有人。就在我打算全部删除的时候,一条加友消息,震惊了我,震惊我的不是还有人加我,而是加我的人,叫周立轩。那一刻,我清晰的听见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我几乎颤抖的打开他的主页,主页上印着熟悉的脸,我有些难以自持,然而真正让我发疯的,是他的心情,他写着:寻找当年那个陪我度过纯真年代的你。瞬间,我的泪水,发疯似的奔流。
  我毫不犹豫的加他为好友,然后看了他的每篇日志,他的日志写的很少,每篇都不超过100字,说是日志,不如说是心情。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让我看的有些失落,我想那一刻的我,是贪心的,妄想从他的字里行间,寻找出一丝的思念,关于我的。
  打开相册的时候,我几乎放弃了,可是他并没有让我失望。有一个叫童年的相册,记录了他重新游历小学那所学校的点滴,学校的变化很大,让我几乎有些让不出了,甚至再也找不到一丝丝痕迹,他拍了一年级一班,下面标注着,亲爱的同桌,那一天,我们在这个班相遇,度过了六年的时光,我很想念你。我承认,我很没出息,仅仅因为这一句,我就在网上坚守了24小时,最后以疲惫告终。
  再次遇见他,是两天后,他留了QQ号码给我,我加他的时候,他恰好在线。那句好久不见,我打了整整5分钟,还好他很快就回复了我。来来往往,竟不觉察时间早已走入凌晨,发现时,彼此早已互留了手机号码,匆匆下线。我看着手机上,陌生的号码,兴奋的难以入眠,很想发短信说句晚安,又怕自己情怀暴露的太明显,吓着他,扭捏之下,只好扣上手机,看着天花板发呆。
  还好,最终他没有让我失望,半小时后,他主动打通了电话。他的声音不再是当年稚嫩的童音,变得浑厚有力。夜晚给我了柔情的勇气,我用了自己也觉得作呕的声音,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我说,我想你,想念当年你,想见现在的你。我说,我还想借给你铅笔,还想给你吃,我最爱的话梅糖,还想看见微笑的脸。我说,我说我说了很多曾经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口的话,而他只说了一句,就立刻让我融化,他说,我也是。
  再见他,仅仅离挂断电话3天。我去了,他念书的学校,那个曾经矮我一头的他,现在已经超过我许多,曾经傻气的小平头,变成帅气的长发。那双迷人的双眸,现在已经躲在眼镜的背后,唯一不曾改变的,是他的清瘦和苍白。和他在一起的7天,我们回顾了很多往事,我也第一次说出了自己的少女情怀,他说他知道,他说我只有看他的时候,眼睛才会亮晶晶的。我们相视一笑。快分别的时候,他坚持为我践行,他找了要好的同学,也带了他的女朋友参加。昏暗的KTV包厢里,大家玩的很疯,最后快散场时候,他为我唱了同桌的你,眼泪忍不住滑落。他微笑的抱着我说,我还是一样爱哭。上火车的时候,我发了短信,祝福他和女朋友能一直爱下去,也祝福他人生顺利。他很久才回复我,他说你也要好好的。
  偶然的相遇,曾让我想入非非,然而真正见到他的时候,我才明白,年幼的时候,不懂得生生死死的爱一个人,就轻易的将一个人放入心里多年,现在能够和那个人地老天荒的时候,才发现曾经的爱,太过于美好,美好的让人不忍心破坏,只愿意让他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我想那个就叫做初恋吧!
  一周之后,我无意间看到他的日志里写着这样一段话:见到她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竟然不是我记忆里的样子,那双怯懦的眼睛,曾经明亮的像天上的星星,然而现在那双眼睛,竟然写满了沧桑,她明媚的笑容,也变得那么面目全非。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回不去了。或许这才是最好的,因为我们都不在纯真。亲爱的,我愿意用一生来纪念,却无法重新实现了,对不起,我爱过的你。我回复他时写:周立轩,再也没有那样的人了。我想他会明白的。因为再也没有了。
离线落岸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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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26 02:29:00
就这题目,就令人感喟多多。
是啊,年幼的时候,不懂得生生死死的爱一个人,
就轻易的将一个人放入心里多年,现在能够和那个人地老天荒的时候,
才发现曾经的爱,太过于美好,美好的让人不忍心破坏,
只愿意让他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里。
周立轩,他进过她的心灵深处,
在她的心底深处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再也没有那样的人。
再也没有那样的人,就把他放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让他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里。
文字沧桑不失婉丽,练达不失柔韧,愿与更多读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