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正版合作和侵权请联系 sd173@foxmail.com
 
  •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购买邀请后未收到邀请联系sdbeta@qq.com
  • 1108阅读
  • 0回复

[业界新闻]淘宝网店过户将开禁“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先试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pony8000
 

发帖
53392
今日发帖
最后登录
2024-11-1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2-27 09:23:46
jV4hxuc$  
去年7月和10月,杭州有两位年轻的淘宝店主猝死,除却悲伤,还留下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两家网店都千辛万苦做到“皇冠”级别,无论客户量还是整个生意渠道,都包含了巨大的利益。如何延续?淘宝现行的规则是店铺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一个身份信息只能在淘宝网上开办一个店铺。也就是说,一切以当初实名认证的注册人为准,不得轻易过户。 R?bn,T>  
iz9\D*or  
不过昨天,淘宝给本报透露独家消息:淘宝店铺过户的“严禁”政策有望松动,在司法部门的判定前提下,率先打开口子的是“过世继承”和“离婚过户”两种情形。 8!uL-_Bn  
进一步细则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到时候,淘宝还将开通在线申请渠道,店主们可以在网上提交过户申请。 S)\JWXi~:J  
“离婚过户”已经有了现实操作 $#G6m`V  
王永青,北京人。昨天联系上他的时候,他正从法院出来,处理他与前妻离婚官司的一些后续问题。 d DIQ+/mmg  
王永青与小吴2007年结婚。小吴注册了一家淘宝店(注册人和账户都是小吴的),经营奶粉和母婴用品。 O>SuZ>g+7  
后来生意进展不错,王永青辞了职,专职经营网店。 CQBT::  
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店铺已经做到“皇冠”级别,每年销售额近百万元。当初正是考虑到淘宝现有规则,网店无法转让,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网店由王永青经营,但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永青需要给予小吴现金补偿。 1!>bhH}{D  
尽管王永青成了网店实际操作人,但小吴仍然是店主。过了不久,这种“私下协议转让”就出了问题。 \'; t*  
在离婚这个问题上,王永青和小吴闹得很不愉快。小吴运用自己还是店主的权限,从支付宝账户内提取了十余万元的营业额,另开新店,还在原来的店铺发布消息,将客户全部引导到自己的新店去。 VBbUl|X\  
留给王永青的,几乎就是一个网店的空壳。 u>,lf\Fgz  
王永青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到网店的分割问题,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王永青出具了详细的进出货凭证,以证明自己才是网店的实际经营人。法院判决,网店判归王永青,王给予小吴现金补偿。 !cN?SGafZI  
凭着这份判决,淘宝也在后台将网店的经营人从小吴改为王永青,原本的店铺信誉也不变。 ` $.X[\*U  
过户开禁的前提是法律认可 ERfd7V<c>  
淘宝现有规则之下,店铺是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 W+d 9cM=  
此前也有诸如王永青以及店主过世,网店继续的问题。淘宝通常都是根据法院有关确权(确定所有权)的裁定,才进行后台更改。 f.b8ZBNj>  
昨天,淘宝卖家运营部工作人员律燕说,所谓“开禁”,也需要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因为对于现实经营状况,淘宝本身是很难做出裁定的。 FG>;P]mvp  
比如夫妻网店,离婚协议中明确有关网店归属,经公证,可以作为提供给淘宝的申请依据。或者如王永青这般直接来自法院的裁定。 rV8(ia  
再比如店主过世,如有多个继承人,那么大家商定由其中一人继承网店,该“确权”经过公证,淘宝也承认。像此前我们报道过的不幸猝死的小许。网店注册人是小许,尽管网店是他和“老婆”小翟共同经营的,但是他和小翟仅仅是在老家办了酒,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小翟不是小许的遗产继承人,即便小许的父母同意,小翟也没有资格来继承网店。 IwTr'}XIw  
像小翟这样的情况,哪怕开禁之后淘宝也不会予以过户。因为,淘宝网店过户的前提是法律认可。 CF3E]dt  
过户细则草案下周公布 2!{_/@I\Y  
下周,淘宝将在论坛上公布一些过户细则草案,征求广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见,如果大家一致认可,“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将在今年上半年,就制定到新规当中去。 :b<-[8d&  
律燕说,淘宝之所以规定店铺不能转让,是因为信用度、好评率是网店长期经营积累起来的,网店只能由实名认证的店主经营,是为了保障网店信誉不受影响。现在哪怕只是部分开禁,他们也是考虑再三。网店继承,考虑到实际操作性,会有不少配套细则,比如继承人如父母年纪在70岁以上,不能继承网店,继承人如子女年龄过小也不能继承。 A$9q!Ui#d  
等新规出台后,淘宝网将会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 <S\;k@f  
几天前,在淘宝论坛上,小二已经抛出要不要开禁的意见帖。目前已经有10万点击,2147条回复,基本上卖家还是支持离婚情况下可以过户店铺。而且,网友们显然不满足仅仅是“离婚”和“过世”两种情形下的过户。 q3c*<n g#  
有人提出,如果在淘宝经营之初,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假如期间由于出国或工作时间改变,不能再继续经营,想将网店转赠亲属或他人,这在淘宝现有政策下也是不允许的。 c&Gz> L  
还有人说:作为卖家,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事。简单的如朋友间合作不愉快,必须分割网店归属权;父母、亲人没时间或不方便协助自己办理相关事宜,希望转让或过户网店时,同样都面临注册信息变更等权益归属问题。 84[|qB,ML  
所以话题以“离婚了我们共同经营的网店怎么办”开的头,网上那些感情充沛的年轻人,说着说着变成了“不能为了钱,伤感情”的发酵。 9nng}em>.  
像实体店一样自由转让目前还不可能 (@ %XWg  
去年11月30日,淘宝+天猫的销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民营电商正式迈入万亿时代(堪比央企,如中石油2011年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 V~'k1P4  
当电子商务迈入爆发期,蓬勃的网店也越来越趋向在线上和线下纷纷突破。比如,某些高信誉网店也会像实体店一样,在“黑市”上有了求购和转让的行情。据说,一个皇冠店的黑市转让费高达数十万。 gq H`GI  
不过淘宝表示,全面开放转让,短时间内肯定不会实行。 tv 4s12&  
网店和实体店还是不一样的。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商品,还是靠对商品面对面的判断。而网购行为,网店过往信誉对消费产生很大影响。一旦经营者发生转换,很难保证经营渠道以及理念的延续。 -!XrwQyk  
所以,网店过户问题内在涉及了两方的权益。卖家们希望网店能够自由转让,觉得这是他们的权益;而消费者需要网店经营者的一贯性来保证他们的判断。 "2ZIoa!^  
律燕说,开放只能一步步来,而且每一步都会很谨慎,如果客户反映不好,就会中止。 ?*CRa$_I|  
而一些起步较高投入较大的网店,一开始就是数人合伙,通常是几个合伙人注册一个公司,以公司名义再来申请注册网店,那么合伙人之间的转让或进出,就不是这个过户规则的涵盖范围,他们可以根据公司法处理自己的资产。
精品软件:百度搜闪电软件园  最新软件百度搜:闪电下载吧
有问题联系 sdbeta@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