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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经常网购,孩子也偷偷学会了。最近,常州市民陈先生9岁的儿子,就趁父母不在家,在网上订购了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直到快递送上门,陈先生才发现。买卖双方就是否应该接单付款问题产生了争执。对此,常州工商部门认为,9岁孩子所签订的购机合同,在监护人不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无效合同,陈先生有权拒付款。但是,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也应该赔偿商家的损失。 x=N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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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9岁娃上网购买手机 w6ck wn,
市民陈先生经常通过互联网订购商品。最近,陈先生9岁的儿子涵涵,趁父母不在家,学着爸爸的样子,自己在网上偷偷订购了一部价值四千余元的三星手机。直到快递公司将手机送到家,陈先生才发现儿子的“壮举”。原来,以前爸爸操作电脑时,涵涵有时也在场。看着看着,聪明的涵涵就学会了网购,并偷偷记住了爸爸的密码。趁大人不在家,出于好奇,涵涵就登录了爸爸的账号,自己下了单。 u63Q<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