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树立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的崭新形象,充分展示瓮安电视台的风采,进一步增强《瓮安时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瓮安电视台台标和《瓮安时讯》报头字。
一、设计要求:
1、瓮安电视台台标:
(1)台标既要充分体现瓮安地域特色和整体形象,又要体现电视传媒特色,符合影视视觉效果要求;
(2)台标可由字母、图案、地名、台名等组成,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便于记忆和识别;
(3)新台标要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台标与其他电视台台标应有明显区别,杜绝抄袭,避免歧义。
2、《瓮安时讯》报头字:
(1)所用报头为“瓮安时讯”四个字,规格为长14cm,宽3.5cm。投稿时字样可大可小、但须横写式样。不得写繁体字。
(2)报头要简洁醒目、色彩明快,既能体现本报的高端定位,也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3)易于制作,适合于彩色印刷。
二、稿件要求:
1、瓮安电视台台标:
(1)稿件可为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电子图片(JPG格式,A4纸张尺寸);
(2)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3)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5㎝×15㎝,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无需装裱。
(4)来稿应另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设计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
2、《瓮安时讯》报头字:
(1)凡是关心、喜爱《瓮安时讯》的广大读者、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征集对象不受地域限制。
(2)报头应提交设计图稿,用A4以上规格纸打印。
三、作品投递:
1、来稿请寄:
地址:贵州省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总编室
邮编:550400
联系人:王成义 王 昱 田维华
电话:0854-2626968 2631372 2637932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或“报头征集”字样;
3、电子稿件请发至:
watv2637932@126.com 4、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无论何种方式投稿都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四、评审奖励办法:
1、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瓮安电视台台标和《瓮安时讯》报头字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专家评审组对来稿再次进行综合评定,最后确定录用为瓮安电视台台标的作品,将颁发给作者奖金3000元和荣誉证书,确定录用为《瓮安时讯》报头的作品,将颁发给作者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入围奖各3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征集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月20日止。
六、说明:
1、台标、报头字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2、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总编室。
3、征集活动的相关文字或图片资料请登陆瓮安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