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购买邀请后未收到邀请联系sdbeta@qq.com
  • 1739阅读
  • 2回复

[软件资讯]惩治网络黑客量刑加重 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CJ666
 
发帖
*
今日发帖
最后登录
1970-01-01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3-01 12:57:43
   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令人关注的是,对于惩治网络“黑客”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这意味着,今后惩处网络“黑客”有法可依。  ts=:r  
WIpV'F|t]`  
  此前,刑法第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R[hIWpZ}  
D{[{&1\)r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法律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账号、密码等信息,或者对大范围的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严重危及网络安全。刑法原有的规定使司法机关在打击“黑客”犯罪时面临法律困扰。 XrWWV2[  
bSz7?NAp  
  鉴于上述情况,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285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kBG?m0  
e?*Teb ?R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a(ITv roM/  
离线凡一
发帖
*
今日发帖
最后登录
1970-01-01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3-01 13:23:43
这属于高科技犯罪的,肯定会重罚。。。
离线shaleni

发帖
2450
今日发帖
最后登录
2024-12-18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3-01 19:55:42
希望此举可以有效遏止网络犯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