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公开有奖征集校歌
校歌作为学校的音乐名片,功用在于传承一校之历史,弘扬一校之精神,展现一校之气质,阐发一校之宗旨。它是学校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师生共同理念、校园精粹文化的集中体现,是学校举办重大活动、隆重庆典时必不可少的关键元素。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健全学校标识系统,提升大学文化的内涵,经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拟向校内外公开征集校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曲靖师范学院校友、全体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加。
二、内容要求
1、歌词应简洁易记,篇幅适中,要有一定的艺术性,一定的内涵,能够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反映学校的办学传统、办学理念、精神文化,体现优良的校风、学风,能表达出作为曲师人的骄傲和自豪。
2、校歌旋律要优美、大气,节奏明快、流畅,具有青春朝气,且雅俗共赏、易学易唱,有较强的熏陶感染力和传播感召力。歌曲适应独唱、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3、应征词曲应适合学唱、演唱,歌词以2—3段为宜,歌曲长度不超过4分钟。应征作品需对作品的创意和设计进行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投稿要求
1、作者可参加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旋律的单项征集,旋律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如附试唱录音资料及钢琴伴奏谱更佳。
2、凡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务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电话、电子信箱等)。
3、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4月30日。
四、来稿投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以纸质或电子文档形式投送至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1),或发电子邮件至:
qjnuxcb@qq.com(录音小样可以附件形式发送)。
2、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4-8998673,传真:0874—8965071。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程序:由学校组织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评定,评选结果上报学校批准后公布。
2.奖励办法:本次征集设采用奖一名,奖金4000元(词曲各2000元),入围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六、知识产权
所有来稿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本人承担责任。作品一经被采用,除词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外,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为曲靖师范学院所有。
欢迎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本启事未尽事宜以党委宣传部解释为准。
http://www.qjnc.edu.cn/ReadNews.asp?NewsID=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