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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招聘人数: 3-5 人
监察委员会成员的的条件
1、监察委员会成员需要熟悉论坛规定,各版块发贴规则。愿意为论坛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举报违规贴;
2、监察委员会成员必须加入剑盟4个月以上,无不良记录,发帖数量达500贴以上。
3、监察委员会成员不允许马甲参与,被发现者将论坛公告。并将本号以及马甲一并封号处理。
4、监察委员会成员必须有足够的平常心,以及兼备理性。公平公正,能清楚代表论坛大局利益,会员的要求以及会员的合规合理的利益。
监察委员会成员的选出
1、上任监察委员会连任(名额为二人)
2、管理团队成员推荐(超版以上级别方可推荐)
3、自荐,经剑盟管理员委员会考察投票产生
4、监察管理员直接任命
监察委员会成员的职权
1、监察委员会成员拥有分版权限,主要负责投诉区的投诉处理,由论坛指派的总版统一协调,对管理员负责。
2、对于论坛的管理事务,或在论坛重大决策做出时,有建议权。
3、接收投诉区的投诉时,有权利按照相关版规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监察委员会成员必须在尽量短的时间回复会员投诉和举报,对自己把握不住的情况及时向总版通报;事关论坛整体大局利益的,管理员有权直接调动相关投诉进行直接的处理。
5、监察委员会成员对论坛管理团队有监督检察权利,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申请,罢免向总版提出,并交人事总版审核后,上报管理员进行相关的处理。
6、监察委员会成员五天无法登陆论坛,以及无法对相关投诉进行处理的,应向监察超版请假。
9、监察委员会成员无权对其他版主的管理工作进行直接的纠正或者处理,无权影响版主的日常管理工作。
10、监察委员会成员将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对管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及工作情况,每月底将本月管理人员工作情况向论坛管理员汇报。并及时对各管理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11、监察委员会成员将对不负责任及犯重大错误且拒不承认错误的管理人员进行弹劾。
12、监察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工作严肃而神圣。代表论坛会员的心声和利益。不容侵犯和干预,有违反此条者。将视情节的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处理。
监察委员会成员的管理
1、监察员和监察超版只向监察总版及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
2、监察员日常工作考核工作由监察超版负责,月底报监察总版;
3、监察委员会成员的违纪行为,由管理员委员会处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剑盟管理员委员会 中国剑客技术联盟
2010年04月30日 来源: http://bbs.janmeng.com/thread-92817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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