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字。那两个字。那三个字。
不说你也会懂。只需要一个眼神,一次转身,一场沉默,一次偶然间同频率的心跳,一回隐秘的不能再隐秘的脸红,或许,什么都不需要,就已经足够了。
只是,那是怎样的一种爱怜,怎样的一种熬煎,怎样的一种痛彻心扉啊?
有个人一直在背后穿过层层叠叠的人群追寻着你,关注着你,为你而揪心,为你而失落,为你而欢喜,但就是不能说,不能说。只能小心翼翼地隔着那层薄纱看你,看你烙在他心上永世难忘的脸庞和背影,泪流满面,寂泣无声。只能装作无心人似的隔着万水千山,隔着世俗的眼光看你。雨天晴天,山里水里,云里雾里。
就那一个字就扯着一生的情,走也走不完。
瓢泼的大雨浇在车前的挡风玻璃上,隔着雨雾她的心,瞬间,冰凉,瞬间,山崩海啸。情也好,欲也罢,在胸中翻腾奔涌。因为,她,看见了他的车——就在前面。她的眼里迸射出激动与喜悦,泪里却满含着绝望与无助。她就那样坐在驾驶室里,任凭雨水哗哗地冲刷着,浇灭她的如火的热情。有那么几分钟,她是鼓起了勇气的,她的手憋足了劲儿地放在门把手附近,只需一推,那么轻轻地一堆,毫不费力的一推,她将推开全新的另一个世界。可是,她没有,任他的车消失在雨中,扭过头去,伤心欲绝。曾经缠绵,曾经疯狂,而这一刻,她狠命地掐断了那根蔓。回到原地相夫教子,直至老去。《廊桥遗梦》最终演绎的不过还是一场悲剧,如几乎所有的名著一样,无法逃脱。我看到情,看到爱,看到孤独与按部就班生活的一个平凡女子生活中跳出来的短暂的刻骨铭心的爱情。
他见到她时,她已是著名的钢琴家,而他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他被她优雅、高贵和超凡脱俗的魅力所折服,她被他的音乐天赋所吸引。她在她的日记里写到:今天从汉堡来了一位了不起的人——他只有二十岁,是由神直接派遣而来的。她比他大整整十四岁。他爱上了她。这次见面后的半年,她的丈夫由于遗传性神经病发作被送往医院,那时她怀着她和她丈夫的第七个孩子,他知道后立刻赶往她的身边。至此他帮她照顾家照顾孩子去医院代她看望她生病的丈夫。
她激发了他的灵感,他的音乐创作达到高峰。他成名了。他一封接一封地给她写热情洋溢的情书,但,从未寄出去——她是他恩师的妻子。
两年后她的丈夫去世,所有人期待的结果没有发生,他离开了她。感情与理智,感情与道德的冲突困扰着他。他选择离开,因为深爱,所以离开。这就是勃拉姆斯和克拉拉的爱情。
彼此深爱,彼此心知肚明,用泪水浸泡的不能言语的相思酒辛辣,酸涩,分分秒秒时时刻刻侵蚀得人消瘦,痛苦,难以成眠,孤独与思念让人在夏夜里都瑟瑟发抖。泪眼婆娑的两个人,却只能隔着厚厚的冰冷的玻璃用各自掌心里的温度来温暖彼此伤痕累累的心。
相爱却不能厮守,爱着却不能说出口,就这样年年月月日日看着那个让自己心醉,心碎的人走向远方,走向别人的怀抱。不能哭,不能说。
爱得惊世骇俗,爱得至善至美,爱得荡气回肠,彼此明了,所有的人都明了,却只能一世封存,永不开启。
爱到最后,只剩,绝口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