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EQ)pH+
台湾著名流行歌星周杰伦的经理人公司JVR将诉诸中国大陆极具争议性的两高“司法解释”,试图阻止网上最近流传对他不利的谣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本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这一《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 wT- -i@@
\.i ejB
[attachment=189569] |-{e!&
JVR公司的发言人表示,自从2006年开始,网上就流传关于周杰伦种种无聊、不实以及荒诞的谣言,例如周杰伦告诉日本传媒他其实是日本人,又或者说周杰伦是个刻薄吝惜的人。 t^K Qv~
发言人说,周杰伦起初并不理会这些虚构的道听途说,但最近在网上以及手机短信散播对他不实的谣言,越发恶毒,严重影响到他的形象,公司于是决定利用大陆这个月发布的司法解释,希望制止这些不靠谱的谣言。 12'MzIsU's
发言人又指,周杰伦在大陆的经理人公司亦会留意网上的谣言,并将采取相关的法律行动。发言人又说:“很多周杰伦的粉丝也经常通知我们那里出现谣言。” Ru#pJb(R
早前JVR公司发表声名否认周杰伦承认自己是日本人的后代,又说周杰伦热爱中国音乐,声明又强调周杰伦为2008年四川地震捐出1.49亿元新台币,而非谣言所说的25万元新台币。 bcwb'D\a
以下为声明函全文: R'tvF$3=i
本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此前多次受到通报称网络上出现捏造的谣言。捏造信息称“周杰伦自称为日本人后裔;周杰伦在四川震灾中仅捐款人民币5万元”等相关谣言,并进行恶意散布。 m?yztm~u
对于一直专心创作中国风歌曲,时时捍卫华人音乐地位的周杰伦来说,上述谣言过于违情荒诞,后者又有正在当时各大报新闻可轻易揭穿,因此,此前本公司认为并不需要做出多余澄清。 %pOxt<
这一系列捏造谣言自2007年传播至今,其利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途径传播的愈发严重,而且捏造信息被包装到谩骂诅咒之地步,情节十分恶劣。为了不让广大歌迷受蒙骗,我公司曾经屡次委托各大网站、媒体进行澄清,但仍然不能阻止恶意诽谤,故意诋毁的信息发布、传播和转载。 s 7wA3|9
并且,近日有越传越烈之迹象,并以伪造采访对话内容的形式,大肆进行人身攻击诽谤,词语令人不堪入耳,言语低俗,造成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影响网络传播的正常秩序。本公司对于上述看法虽迄今不变,但考虑到当中蓄意杜撰假文之首恶人士和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引起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和秩序,故不可不惩其恶佞之举;而对于随手散布不实信息的诸多网民,因其或被诓骗摆弄,或限于连锁信之恐惧,则不忍不救其无知之情。 bXOM=T
正当信息网络上关于周杰伦的各类谣言散播猛烈、情节严重之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也正受到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9月10日起,实行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进一步对于严厉打击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作出的解释,把该行为作为刑事犯罪行为的界限加以明确,界定了相关罪名的构成。 q1L>nvE
借此机会,特此公开呼吁:提倡全社会信息化时代的道德风尚,远离违法犯罪。巨室音乐娱乐制作有限公司,受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委托,代表艺人周杰伦,特此严正声明:对于包括上述谣言在内的一切捏造事实,诋毁周杰伦人格名誉,杜撰文章之行为,从今而后,拒绝起用,停止散布,以此为起点,在本声明发布后,如有恶意杜撰,跟风转发,以至任何污蔑侮辱诽谤周杰伦之信息者,一经查证属实,本公司将依法查纠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制裁,甚至刑事责任,绝不宽贷。 q {
特此声明。 YKU|D32
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 "{E%Y*
巨室音乐娱乐制作有限公司 Ws0)B8y,|
2013年9月24日